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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突出贡献奖” “最受学生欢迎教师”等十项奖项的通知

浏览:3916次发布时间:2024-07-04 09:17:53来源:本站

各单位、各部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学校建校50周年暨联办改制 25 周年,恰逢也是第40个教师节,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校决定开展教职工“突出贡献奖”“最受学生欢迎教师”等十项奖项评选表彰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宣传、表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历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事业,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

   长:陈啸

执行组长:彭京宜    朱华友    陈明宝  

长:徐            刘世昌    刘利国   

宿志刚          刘小书

   员: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三、奖项和名额

名称

名额

名称

名额

突出贡献奖

10

2023-2024学年度优秀教学奖

20

最受学生欢迎教师

40

2023-2024学年度优秀科研奖

10

优秀教育工作者

30

2023-2024学年度优秀管理服务奖

10

优秀班主任

10

2023-2024学年度优秀辅导员

10



2023-2024学年度优秀专业导师

10



2023-2024学年度师德标兵

10

注:奖项推荐与评定表彰仅限一项。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校如家,爱岗敬业,爱生如子,乐于奉献,师德良好,致力学校发展,顾全大局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前来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职工;特别优秀,有突出成绩的时间上可适当放宽。学校校领导及党政联席会其他成员原则上不参评。

(二)“突出贡献奖”须来校工作5年以上,已获评上届“突出贡献奖”者原则上不参评此项评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精神强,积极探索新时期新的办学体制与机制,在学校重大工作中组织得力,处置得当,为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所教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提升学校知名度及影响力等方面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责任心,爱岗敬业,勤于思考,在教育行政、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以校为家,无私奉献,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在行政管理、招生就业、人才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教学资源保障、后勤服务、基本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5.在学科专业建设及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以各种方式为学校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极大地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三)“最受学生欢迎教师”须来校工作3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突出,具有鲜明的教学风格和特色,科研能力突出。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深受学生欢迎与爱戴。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含辅导员)”须来校工作3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贯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思想和总体部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措施到位,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成效;

2.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方面成果显著,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在学校各项建设、行政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

4.注重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勇于创新,在工作中努力进取,积极提升岗位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一致好评。

5.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人格魅力,有亲和力,善于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积极引导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深得学生认可和好评。

(五)“优秀班主任”须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工作成效突出,形成了班主任工作特色和教育风格,在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任职班级学生成绩优良,学生个人或集体曾获得省级以上标准奖励。

(六)2023-2024学年度“优秀教学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年度教学综合效果良好,在学生评教、学校全覆盖督导听课评价、教学资料检查等教学质量量化打分评价中排序在前20%。

2.本学年度在教学质量工程方面作为负责人完成校级课程(专业)建设或参与省级以上课程(专业)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主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与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排名前三);或公开发表1篇以上高质量教研教改论文;或在校级(含)以上教学(技能)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成绩;或指导学生在各类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含行业协会赛事)中取得前三名(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或获得近一次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或成功入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学相关的建设项目或试点名单。

3.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与评估整改工作中,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七)2023-2024学年度“优秀科研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年度至少有1项省级及以上在研项目(含本学年度立项,在研或结题),或横向项目经费到账5万元及以上。

2.本学年度公开发表(出版,采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价值较高,有一定的影响力。

3.本学年度个人科研考核分数应在本单位的前5%。

(八)2023-2024学年度“优秀管理服务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来校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

2.本学年度个人考核等级原则上为“优秀”等级。

3.本学年度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管理与服务效果受到师生员工的好评,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夯实迎评申硕基础、优化内部治理体系、推进校园基本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九)2023-2024学年度“优秀辅导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辅导员时间2年(含)以上,模范履职,出色完成各项工作,满足《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个人学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级且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单项工作)表彰。

2.本学年度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奖励1次(含)以上。

3.本人在省级刊物发表学生教育管理类论文1篇(含)以上。

(十)2023-2024学年度“优秀专业导师”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专业导师2年(含)以上;能较好地履行专业导师职责。

2.本学年开展专业辅导报告会(如何开展专业学习)1次(含)以上,开展学业成绩分析、经验交流、方法指导的主题班会1次(含)以上,对学业困难学生结对帮扶1名(含)以上;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1项(含)以上;所带专业中参与研究课题的学生2名(含)以上。

3.本学年,任职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专业(学科)竞赛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

(十一)2023-2024学年度“师德标兵”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度个人师德考核为“优秀”等级。

2.能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等,

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工作业绩突出且事迹感人,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五、工作安排

(一)工作分工

1.教务处负责“最受学生欢迎教师”“2023-2024学年度优秀教学奖”“2023-2024学年优秀专业导师”的评选组织与初审推荐工作。

人:陈虹

联系电话:0898-65733502

电子邮箱:790669416@qq.com

2.科研处负责“2023-2024学年度优秀科研奖”的评选组织与初审推荐工作。

人:向瑶

联系电话:0898-65669125

电子邮箱:hjykyc@126.com

3.学工部负责“优秀班主任”“2023-2024学年度优秀辅导员”的评选组织与初审推荐工作。

人:邵云 邹智

联系电话:0898-65733717

电子邮箱:305812058@qq.com

4.人事处负责“突出贡献奖”“优秀教育工作者”“2023-2024学年度优秀管理服务奖”“2023-2024学年度师德标兵”评选组织与初审推荐工作。此三个奖项每单位至多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人:陶莎 王世祯

联系电话:0898-65733533(8533)

电子邮箱:953439418@qq.com

5.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统筹所有奖项评选组织工作。

(二)进度安排

1.个人申报:7月12日前,个人申报,填写相应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所属单位。

2.单位审查与推荐:8月3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教职工申报情况,对申报者进行考察、评议,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

  3.职能部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各类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其中,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在2024年秋季学期须进行公开宣传与投票环节。

4.学校审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5.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肃认真地做好本次人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二)统一思想,搞好协调。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推荐渠道,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按时完成推荐工作。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标准、条件和程序。向一线教学和学生管理倾斜,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真正把那些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学生认可、影响面大、最具代表性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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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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