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检查】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4279次发布时间:2024-08-30 16:38:25来源:本站
关于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决定对2023年度立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检查程序
中期检查以学校为主组织实施,同时将检查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中期检查将作为教改、科研项目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二)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并于2024年9月24日前将纸质版《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2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1份,报送科研处322室。以上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至邮箱:hjykyc322@163.com。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65520385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2023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项项目一览表(社科类)
科研处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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